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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以村级合法性审查“三化”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象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08 17:21 点击量: 

一是“标准化”指引防范法律风险。编制《村级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8大类16项事项纳入审查范围,收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14种,整合司法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治力量,建立“村自审-镇联审-县提审”三级审查模式,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三资”领域风险隐患。今年6月,象山县司法局大徐司法所在全国司法所长培训班上就镇村两级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交流发言。

二是“清单化”管理减少争议纠纷。梳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农村经济行为合法性审查负面清单》,明确涉及民主决策、资源处置、合同管理、资金使用、制度管理等5大类17种情形的事项不得通过审查、作出决策,涉及资源流转、土地征用、集体收益分配等重大疑难事项需提交上级合法性审查机构二次复核。今年以来,开展合法性审查复核23件次,涉村经济纠纷案件量下降16%。

三是“程序化”监督固化信用预期。将合法性审查嵌入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形成“事项申请—法务审查—集体决议—镇街备案”的全闭环流程,明确合法性审查意见作为村级资金支付的必备依据,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可径行决策、支付资金,切实保障村集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审查村级合同152件,同比增长158%,经审查背书的项目履约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