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按照《宁波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等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陈科等95名同志为第四届宁波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排名不分先后):
陈科、陶伦康、王汉武、曹小波、沃立民、蒋雨海、江德芳、裘学东、何跃军、励佳、夏阳阳、王春、张柯、孙文霞、张西平、蹇莉、邓旭东、陈晓燕、章青、林鑫、黄素珍、杨信磊、丰芳芳、刘飞锋、德云、徐小娟、桑建明、李先泉、钱荣麓、卢文华、刘春波、黄权、昂永增、林俊波、邓琦、汪培伟、许娜、郭翀、胡松松、田坤、薄永明、谢武峰、王子瑜、郭治年、唐新高、应满昌、袁晴、陈志新、沈海生、刘智勐、卢剑峰、董炯炯、冯亚刚、陈黎明、张帅军、劳剑锋、沈静辉、龚颖、张杰、赵婕、葛威勇、吕强能、梅一科、蒋海萍、李昊、陶旭峰、魏烽烽、童跃、竺轶材、曾涛、许延东、王旭刚、林琳、林艳君、张明、盛莉琼、吴芳、王靖曦、张永梅、王红艳、张玥、李玲、冯彬、郑志光、许王斌、陈益凤、金若逸、嵇思涛、李斌、陈波、顾增富、石剑平、谢煜、叶万请、甘付兵
宁波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组织下,按照《宁波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开展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客观公正反映问题,支持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发挥应有监督作用。监督员聘期3年,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取消其资格
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宁波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宁波市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