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检察机关立足宁波作为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全球重要港口城市的区位优势,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探索健全涉外检察职责“四个一”工作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助推宁波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打造一个阵地,专业化办理涉外案件。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宁波舟山港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强港实施意见》,打造“港航检察”业务品牌,以检察履职助力外向型经济发展。联合法院、海关、海警等部门建立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和长三角区域协作机制,坚决守卫国门安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港区重型货车交通肇事多发提出对策建议,同类事故下降26%,营造安全稳定的港口治安环境。
二是搭设一套机制,聚力提升涉外司法效能。积极完善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指定海曙、鄞州、慈溪三个人员配备足、工作基础好的基层检察院集中管辖外国人犯罪案件。规范和加强重大敏感涉外案件“三同步”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宁波外籍教师杀害女大学生案件,确保涉外案件处理审慎稳妥。健全完善跨境犯罪打击协作机制、外贸行业知识产权快响快维保护等3个机制,有效破解横向协作困境和纵向人员调配难题,入选市涉外法治改革“揭榜挂帅”项目。
三是服务一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增值服务。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深化自贸区法治保障中心建设,平等保护内资和外资等各种经营主体。紧盯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联合市公安局规范涉企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企业生产经营。高效办理外资企业宁波某汽配公司诉讼保全监督案,聚焦超标的查封企业1000余万银行账户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9个工作日即帮企业解封,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困境,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是建强一支队伍,高标准提供智力支持。完善涉外人才选拔、使用、培训、管理机制,统一调动重大涉外案件两级院人才,组织参加全市涉外案件办理,在实践中提升素能。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名办案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检察官入选宁波市涉外法治人才。常态化开展涉外法治理论、检察理论研究及涉外法律机制探索,研判分析涉外法治新问题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