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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桥监狱2024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0-16 11:22 点击量: 

目录

一、概况.........................................................................................................(3)

(一)单位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二、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4)

三、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四、名词解释..................................................................................................(10)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监狱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负责对罪犯的刑罚执行,依法对罪犯实施监管;负责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处理工作;负责罪犯奖惩、考核、保外就医、减(加)刑、假释、释放等有关工作。

3.负责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罪犯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组织罪犯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4.执行国家规定的罪犯生活标准,管理罪犯的日常生活和监舍、监区卫生工作。

5.负责狱内案件侦查工作,维护监管秩序。

6.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学会生产技能,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

7.负责监狱内看守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狱的安全警戒工作;配合公安机关追捕逃脱的罪犯。

8.负责监狱民警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监狱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装备的购置、使用、管理工作。

10.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高桥监狱设:办公室、政治处(警务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狱政管理科、行政装备科、刑罚执行科、教育改造科、信息技术科、劳动改造与安全生产科、法制与监察审计科、监狱指挥中心、一监区、二监区、三监区(出入监监区)、四监区、警卫大队、监狱医院。

二、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7734.71万元,支出总计7734.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05.31万元,收入增长6.99%,支出增加505.31万元,支出增长6.99%。主要原因是:2024年高桥监狱除险改造项目支出471.3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33.6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20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0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93.17%;其他收入528.37万元,占收入合计6.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3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6.42万元,占83.35%;项目支出1288.07万元,占16.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06.34万元,支出总计7206.34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入增加337.83万元,收入增长4.92%,支出增加337.83万元,支出增长4.92%,主要原因是:2024年高桥监狱除险改造项目支出471.37万元及人员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36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主要原因是:高桥监狱除险改造项目待审计结束支付尾款及人员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7%。与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8.62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2024年高桥监狱除险改造项目支出471.37万元及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321.12万元,占73.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38万元,占11.70%;卫生健康(类)支出175.14万元,占2.43%;住房保障(类)支出866.48万元,占12.0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65.55万元,支出决算为720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4%,主要原因是高桥监狱除险改造项目待审计结束支付尾款及人员调整。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17.72万元,支出决算为438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年初预算为347.7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37.31万元,支出决算为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3.84万元,支出决算为4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桥监狱除险改造项目待审计结束支付尾款。

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4.77万元,支出决算为41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人员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人员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的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0.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人员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8.32万元,支出决算为3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人员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83.84万元,支出决算为86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人员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和人员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1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6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3.69%,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相关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当年无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70万元,占100.00%,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74万元,增长22.0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险费、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3年度相比,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3.6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相关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63.69%。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控相关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78.07万元,支出决算为56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2023年度增加11.83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公用经费总额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1.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5.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7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5.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7.1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市高桥监狱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5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绩效结果由部门统一公开,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行政运行(项):指监狱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指用于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

19.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改造(项):指用于犯人改造的各项开支。

20.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狱政设施建设(项):指用于监狱内设施建设改造的各项开支。

21.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其他监狱支出(项):指其他相关监狱管理支出。

2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附表:宁波市高桥监狱.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