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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2-01-12 15:43 点击量: 

ZJBC11-2021-0002

 

市属监狱、各直属公证处、宁波仲裁办,各区县(市)、开发园区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1年9月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确认有效继续保留10件,已失效1件,废止2件,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现将《宁波市司法局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宁波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7日

关于公布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关于《宁波市司法局2021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