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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和监督机制,是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的重要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象山县人民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工作依据如需查阅,可直接点击本公开平台“工作依据”栏目)规定,将制定《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作为2022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列入当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为提升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水平,现将该案例相关程序履行主要材料予以公开:
三、3关于《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wps
四、4关于对《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反馈.wps
十一、11请示报告.pdf
十二、12(正式发文)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十三、13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wps
十五、网址.docx